大家好!我是一支叫“天天”牌的钢笔。我的用处可大了,小主人可喜欢我了,恨不得二十四个小时都拿着我。
我今年二岁了,我的小主人是芳芳。她可喜欢我了,每次要用我时,都会给我喝满一肚子的水,可以让我更好的让小主人在纸张上随心所欲的写字。
我住在“大元帅”铅笔盒的肚子里,这里也让我认识到了许多文具好朋友。比如:铅笔、橡皮、自动笔……我们也很快打成一片。我问它们:“小主人对你们好吧。”它们答道:“再好也没有对你好呀。”“这样啊,那么我们就一起为小主人劳动吧。”我说。它们答道:“好,没问题。”
因为小主人非常非常喜欢我,所以不会把我弄脏、弄丢、弄坏。不过还是发生了一次意外。
有一次,小主人非常匆忙的去老师办公室,没有把我给放好。正好有个同学一不小心撞了过来。随着我的尖叫,我摔了下来,掉在地上。我生怕被人踩坏,怕小主人丢了我。后来小主人捡起我,看我很脏,眉头紧皱。我以为她要把我丢了,还好小主人舍不得把我丢掉,只是把我弄干净了放回去。日记100字 WWW.RIjI100Zi.COM原创不易,请大佬高抬贵手!
我非常喜欢我的小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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