颜色的眼里,姿态的优美,一切都那么高贵。
麻雀太丑而显老土,即如黑色的燕子或灰色的雄鹰,也觉得丑了一些,而且颜色也单一了些。
然而孔雀却因为它的高傲,而让人无法亲近,难以领略它的美。
那蓝色的羽毛,那全身呈青蓝色的肤色,那黑棕色的冠翎,那彩色的羽屏,扩之一分则嫌大,缩之一分则嫌小,素之一忽则嫌淡,黛之一忽则嫌艳。
在热带丛林里时有一两只走着觅食,整个丛林便成了一座在灯光照耀下的舞台。舞台的大小好像是上帝专门为孔雀设计的T台。
晴天的早晨每每看着他们三五成群地在热带从里相互梳妆,我帮你啄啄虱子,你帮我理理羽毛。这是鸟类里十分常见的行为。
春天的平地上常见雄孔雀求偶,那更是丛林生活中独特的风景。展开它那七彩的羽屏,高高举起那高傲的孔雀翎,踏着孔雀步,大摇大摆的走来走去。这是一场视觉化的盛宴,而且充满活力了。
或许有人会感着美中的不足,孔雀不会跳舞。但是孔雀本身不就是一曲惊艳的舞吗?不,舞未免太娇艳了。
孔雀实在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艺术品,一个无处不散发着高雅气质的艺术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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